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四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余姚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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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明确了我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范围。可以更新的住宅老旧电梯为交付使用15年以上(即2009年12月底前交付使用)或群众有强烈更新(含改造和大修)需求的,经电梯安全评估后,方可纳入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范围。《方案》还明确了重点工作步骤、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据了解,2024年我市计划完成更新住宅老旧电梯19台,到2027年我市计划完成更新住宅老旧电梯40台以上。

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还共同制定了《余姚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相关的前期安全评估、旧电梯(或部件)拆除、新电梯(或部件)购置、施工、决算审计和检验检测等费用进行了明确规定。

住宅老旧电梯大修或改造,按项目总费用50%补助,且最高不超过4万元/台。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按项目总费用50%补助,且按层(站)实施阶梯补贴限额,即:层(站)≤12的最高不超过8万元/台,12<层(站)≤18的最高不超过9万元/台,层(站)>18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台。

附件1:余建发〔2024〕60号-关于印发《余姚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余建发〔2024〕61号-关于印发《余姚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方思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