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长春市购房合同丢失,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登报声明合同作废,以下是关于登报声明的步骤:

1、确定登报内容:通常包括合同双方姓名、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丢失原因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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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报纸:选择一家具有影响力的市级以上报纸进行登报声明,以下是长春市可选择的几家报纸:

- 《长春日报》

- 《长春晚报》

- 《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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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系报社:拨打报社客服电话或前往报社咨询登报事宜,了解登报费用、流程等。

4、准备材料:根据报社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如有)等。

5、填写申请表:按照报社的要求填写登报声明申请表

6、缴费:按照报社的收费标准缴纳登报费用。

以下是关于“登报6”的可能理解,以下是补充:

- 如果您指的是登报6天或者类似的意思,以下是一般流程:

- 登报声明一般需要连续刊登3天,但具体天数根据当地要求可能不同,如果您指的是需要登报6天,那么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 在登报完成后,保存好登报的报纸和发票,作为以后办理相关手续的凭证。

7、等待登报:在约定的时间内,关注报纸上的登报声明。

8、办理后续手续:登报声明完成后,您可以持登报证明到相关部门申请补办购房合同或办理其他后续事宜。

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您及时咨询相关部门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