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6名领导干部被通报处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持续形成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伯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2009年至2018年,崔伯军利用节日之机,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高档白酒。崔伯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崔伯军被开除党籍、开除3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吉林市国有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基政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20年至2021年,刘基政在任吉林市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借中秋节之机,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赠送的消费卡;2023年7月,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赠送价值1.58万元的手机;2018年至2019年,刘基政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供本人使用。刘基政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3月,刘基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吉林市司法局原二级巡视员于伟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问题。2015年至2021年,于伟在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司法局局长期间,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于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于伟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永吉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陈金丰等5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2年9月12日中午,永吉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陈金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科员孙泉、县农经总站科员赵羽完成工作任务后,与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科科员白云峰、县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郭军等5人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饮酒。陈金丰、赵羽、白云峰、郭军等4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泉因当晚再次饮酒并与他人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舒兰市公安局水曲柳派出所原所长付深波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3年1月,付深波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收受辖区内个体商户赠送的礼金,并将其中部分钱款用于个人支出。2023年12月,付深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磐石市黑石国有林保护中心林政员田金鑫违规操办“乔迁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23年9月26日,田金鑫在磐石市松山镇某饭店违规操办“乔迁宴”,并收受22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0.92万元。2023年12月,田金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中,有的利用过节之机,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收受礼品礼金;有的特权思想作祟,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有的心存侥幸,以隐蔽手段违规接受宴请;有的积习难改,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群关系,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一抓到底、一刻不松。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斗争精神,拧紧责任链条,凝聚工作合力,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从严从细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党性修养,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节日特点,紧密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大力纠治高价月饼、蟹卡蟹券、过度包装等背后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吃喝、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密切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释放从严纠治的强烈信号。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要严查快处、及时通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有力有效的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来源|江城清风)

梅河口市融媒体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邱绵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梅河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梅河口市纪委监委)消息:梅河口市融媒体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邱绵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梅河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梅河口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廉洁吉林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有变化

日前,记者在吉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吉林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760元调整至1920元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24〕66号)要求,将《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吉市公积金管规〔2024〕2号)文件中,吉林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760元调整至1920元,并按通知要求,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至下一个调整日。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下限标准的,单位经办人应当及时持相关要件到中心业务窗口办理职工基数调整业务。

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中秋节放假安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各分中心将于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至9月17日(星期二)共3天停止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由于调休,9月14日(星期六)正常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9月18日(星期三)起,恢复正常办公。放假期间,12329人工坐席暂停服务,自助语音查询正常服务。

昌邑分局关于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等突出黑恶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推动开展扫黑除恶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重拳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势力,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痞霸势力;

(二)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三)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黑恶势力;

(四)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操纵和破坏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和干扰基础政权,侵占农村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黑恶势力;

(五)在乡村振兴、征地拆迁、土地变更确权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或者聚众影响和阻扰集体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黑恶势力;

(六)在工程建设中干扰施工、垄断建筑装修材料,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黑恶势力;

(七)聚集在人员密集场所、繁华地带等区域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强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街霸”“市霸”等痞霸势力;

(八)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占地洗砂、盗采河沙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沙霸”“矿霸”;

(九)操纵、经营“黄赌毒”、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十)教唆、诱导、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或者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一)纵容、包庇痞霸势力犯罪活动,为痞霸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十二)其他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黑恶痞霸黑恶势力。

二、举报线索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户籍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奖励及举报人保护

(一)凡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四、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0432-62155110。

(二)来信举报:吉林市昌邑区解放东路133号昌邑公安分局。

(三)邮箱举报:吉林市昌邑区解放东路133号昌邑公安分局。

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

2024年9月13日

船营分局关于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等突出黑恶线索的通告

四、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船营分局电话0432-64826110,扫黑办负责人电话13804421008。

(二)来信举报:邮寄地址吉林市船营区解放中路230号船营公安分局。

(三)邮箱举报:吉林市船营区解放中路230号船营公安分局。

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

2024年09月13日

吉林市天空奇异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