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期我局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对部分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进行动态监督检查。

经查,安徽远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减少安管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规定要求,现责令上述企业严格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进行整改, 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我局建设工程监管处领取整改通知书,并于3个月内整改完毕。(阜南路51号409室,领取时需携带企业开具的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或安许证复印件,联系电话:62692778)

上述企业整改期间,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在规定整改时间内仍未达到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要求的,将上报省住建厅依法处理。

特此通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6日

附件:

1.安徽远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合肥安立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3.安徽舜懿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安徽人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5.安徽思佰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6.安徽日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安徽淮正建设有限公司

8.安徽云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