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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社会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再上新水平,今年五月,清水河县法院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正式入驻清水河县社会治理中心。

清水河县法院作为清水河县社会治理中心入驻单位,采用选派法官+助理+调解员的团队入驻模式,积极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坚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的原则,在社会治理中心设置了诉调对接工作室,指导和开展矛盾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提供司法保障,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满足当事人多元化纠纷解决需求,有效降低当事人解决矛盾的成本。

清水河县社会治理中心成立后,共受理正常民事纠纷7件,调解成功5件。第一起案件是清水河县养老院与院内老人吴某的一件身体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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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某日,吴某在养老院受伤,养老院立即将吴某送入医院进行治疗,并通知了吴某的亲属,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锁骨骨裂。吴某称是养老院的护工推倒吴某,导致吴某摔倒所致,但护工否认吴某的说法。据了解,吴某是精神残疾病人,吴某所述摔倒的地方,没有摄像头等设备,因此无法证明吴某摔倒是因护工推到所致。但吴某妹妹坚称是养老院护工推倒吴某致使吴某受伤的,向养老院索赔20万元,并且支付吴某的所有医疗费用,如果不赔付,吴某便不出院。养老院对吴某的要求认为过高,双方矛盾一度激化,僵持近两个月。经民政局调解,双方仍然各持己见,互不相让。社会治理中心成立后,民政局便将该案引导至社会治理中心,经社会治理中心登记后,将该案导入人民调解流程,在调解的过程当中,政法委副书记知道了该案,建议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申请选派法官参与调解指导。清水河县法院入驻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助理接到申请后,迅速将案件上报至分管院领导,分管副院长认为该案是社会治理中心收到的第一起案件,要让老百姓知道人民调解的好处,信任人民调解,让人民调解在社会治理中起到大作用,这件案件调解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因此,分管副院长亲自对该案进行调解指导。清水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韩俊龙、清水河县法院副院长李英英、清水河县民政局、城关镇及人民调解员联合对该案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之初双方当事人的分歧仍然较大,矛盾很尖锐,李英英副院长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释法析理工作,让他们明白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责任,韩俊龙副书记及其他参与调解的人员分别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并且从情理上做思想工作,经过3天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此次调解工作不仅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解决纠纷的成本,将纠纷解决于诉前,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并且使社会治理中心调解效能被社会所知,让老百姓知道社会治理中心的成立并非是花架子。小调解在社会治理中能够发挥大作用,这一点在清水河县八月底的交流会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清水河县法院将做实调解指导职能,为县域内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绿色生态保驾护航,为清水河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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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段丽娜

▌稿件来源:清水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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