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扫黑除恶期间拿1500万人民币委托职业放贷人放贷,公然对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从中谋取不当利益......”近日,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哲,被福建东奥房地产公司实名举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来源于微信公号“福建省律师协会”

公开资料表明,王哲为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合伙人、律师,兼任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福建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等职。

据福建东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举报称,2019年7月17日,正值东奥公司与合伙人黄某荣合同纠纷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黄某荣的父亲黄某河向王哲的建设银行账户分五笔转账共计人民币1825万元,单笔金额分别为390万、380万、450万、455万、150万。

值得关注的是,王哲并非黄某荣的代理律师,因为该案中黄某荣的代理律师是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的林燕勤和张逸娴。既然不是案件代理律师,王哲凭什么收取黄某河1825万元?

巧合的是,自从王哲收取黄某河1825万元巨款以后,黄某荣就完全精准掌控了厦门中院对案件审理的节奏,包括该案以东奥公司的彻底败诉而告终。

后来得知,原来王哲的妻子丁丽贞,从1995年5月开始就在厦门法院系统任职,曾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院长。直至2008年3月,丁丽贞才离开法院,升任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并于2020年10月30日退休。

也就是说,王哲收取黄某河1825万元巨款之时,其妻子正担任着厦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东奥公司不得不针对王哲收取的上述款项进行举报。

2024年7月12日,厦门市纪委监委向东奥公司回复称:经调查,王哲律师于2018年出资1500万元委托黄某河放贷。2019年7月17日,黄某河将王哲委托放贷的本金和收益共计1675万元全部汇款返还王哲。关于多出来的150万元,是黄某河于2019年7月17日偿还王哲的借款,此前黄某河曾向王哲借款150万元。

厦门市纪委监委调查认为,王哲律师的妻子丁丽贞,曾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院长,于2008年调离法院系统,转任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直至2020年退休。关于王哲与黄某河之间委托放贷等事宜,丁丽贞没有参与。关于东奥公司举报控告的其它事项,省市相关部门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针对厦门市纪委监委的调查结论,东奥公司表示尊重。但令东奥公司感到疑惑的是,作为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律师、省律协副会长,竟然在妻子担任政法机关重要领导职务期间,拿出1500万元的巨款委托职业放贷人向社会不特定人员进行放贷,并从中谋取巨额利益,这不得不让人产生联想。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2018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这标志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始。这一专项斗争持续了三年,至2020年底结束,旨在清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其中,民间高利贷也被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范围。

东奥公司认为,王哲拿巨款委托黄某河放贷的时间节点,正值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期间,这是不是说明王哲完全不讲政治纪律“顶风作案”,公然对抗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

此外,黄某河、黄某荣父子及其家庭成员在福建法院系统(特别是厦门、泉州)、厦门仲裁委的高利贷案件不计其数,并且很有可能涉嫌高利转贷、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等违法问题,但他们却在扫黑除恶常态化的今天仍然高枕无忧,其中是不是有王哲的势力在为其充当“保护伞”?

为此,东奥公司恳请扫黑除恶部门本着“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除恶务净”精神,指派专案组对王哲以及接受其委托放贷的职业放贷人黄某河等人进行彻底调查,扫清民间高利贷,净化社会风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同时,关于王哲不讲政治纪律、缺乏看齐意识、拒不与中央扫黑除恶精神保持高度一致等问题,东奥公司也恳请司法部、全国律协等部门进行调查,让律师回归人民律师本质,维护全国律协、福建省律协的良好声誉。

东奥公司出示的资料表明,上述举报信已经寄出,且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部门已经收到。那么,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如何处理上述举报问题?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关注!

附:举报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