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凤凰路东六地块(二期)项目建设需要,涉及征收清㘵村西分经济社第七村民小组,清㘵中学西侧面的集体土地或树林“土名:下塱”(清㘵中学后面坟地)一带的坟墓,现需对该地块一带的坟墓进行搬迁。
为保障广大群众利益,确保建设工程顺利进行,请相关坟主在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新雅街清㘵村各生产队队长处办理有关迁坟登记、补偿手续及自行迁移坟墓。逾期未办理及迁移的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单位:新雅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20—86836322
清㘵村: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28828344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新雅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12日
编辑:花小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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