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县民政局积极开展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制度执行公平公正,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召开一次会议。督促各乡镇(区、街道)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关系保"、"人情保"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内容、强化职责分工,细化具体措施,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开展一次排查。各乡镇(区、街道)以"大比对、大排查、大走访"为抓手,通过入户走访、邻里访谈、信息查询等方式,对低保户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健康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逐一核实,逐户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推进一轮宣传。充分利用云上新县、短视频等平台,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在村(居)公开栏和醒目场所张贴专项整治公告,让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各乡镇民政业务人员加入村(居)微信群,发布举报公告、整治要求等信息,汇聚群众监督合力。

实施一轮备案。成立核查小组,要求各乡镇(区、街道)低保经办人员和各村(居)干部上报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组织人员对上报信息开展备案登记,并根据备案情况进行全覆盖摸排,确保应备尽备。

建立一套机制。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整治取得成效。一是建立动态排查机制。联合审计、房管、公安等部门开展信息动态比对,重点开展"三必查",即排查比对曾因病、因学、18至60周岁低保人群,根据排查结果实行动态调整。二是严格执行主动公示制度。要求各村(居)主动公开低保信息,做到政务网、村(居)公开栏、民政机关"三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新增低保人员抽查复核制度。明确抽查比例,每个乡镇(区、街道)抽查两个村(居)、每个村(居)抽查两个村民组,坚决清理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人员。

目前,共张贴公告211份,转发整治公告367次,对全县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1107人,开展系统比对149批次,排查3个乡镇,走访30余户,发现"政策保"1人并及时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