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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这辆二手车疯狂违章,原车主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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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这辆二手车疯狂违章,原车主懵了!

近日,泰州市民徐某将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将他出售给王某的摩托车户名进行变更登记,这是怎么回事呢?

前段时间,徐某将一辆摩托车卖给了王某,双方签订了车辆交易合同,之后,王某将车开走。当时,车辆行驶证原件一并交付给了王某,王某也承诺一个月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可后来他不仅没有办理过户,徐某还收到到了车辆的违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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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一庭法官助理 王艾琳:徐某发现摩托车一直没有变更登记在王某名下,后来他在交管12123平台又发现他的二手摩托车还产生了很多违章费用,比如说是闯红灯,还有违章停在不是停车位的地方。

因车辆违章不仅被扣分,还产生了罚款和滞纳金共计1400余元。由于王某一直联系不上,无奈之下,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将摩托车户名变更登记到王某的名下。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民一庭法官助理 王艾琳:我们当时也是联系了交管部门问了一下,因为我们有二手车辆交易合同,另外还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书,这些手续已经齐全了,是可以直接变更登记的。

法院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车辆交易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之间买卖合同关系成立,该合同合法有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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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一庭法官助理 王艾琳: 这个案件相当于是一个承担继续履行,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一个将车辆的户名变更登记在王某名下这样一个继续履行的责任。 另外也是一个采取补救措施 就是说他(王某)要自行承担这样的一个车辆违章罚款以及滞纳金等。

图文来源:泰州海陵法院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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