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时用手机拍摄录像,医生发现后拒绝诊疗,患者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近日,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在网上引发讨论。患者在就医过程中能否自由录音录像,成为一个广受争议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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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录像,患者被判败诉
这起医疗纠纷案件,发生在两年前。
2022年4月12日,一名患者在医院接受甲状腺B超检查时,使用手机拍摄检查过程。医生发现后劝阻未果,遂中止检查。
后来,患者将医生诉至法院,理由是医生不能因为患者录像就拒绝履行诊疗义务,医生的做法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
针对案情,法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等规定,驳回了患者的诉讼请求,并宣告受理费用由患者承担。
法院认为,患者要求对B超检查过程进行录像,不是医疗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医生拒绝录像及中止检查的行为,并不损害患者对病情的知情权。
此外,B超检查室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在此进行录像涉及患者与医务人员的隐私。患者接受诊疗服务时,应尊重医疗卫生人员,遵守相关制度与秩序。
法院用判决告诉全社会,在医院不能对医生的诊疗过程随意拍摄。患者的权利需要保护,医生的权利也不能践踏。
如今,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人们利用手机录音录像的技能越来越娴熟,医生在问诊时被录音录像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丁香园一项涉及2700名医护人员的问卷调查显示,有高达86.3%的医生有被患者拍摄录像的经历。
患者进行录音录像的理由有很多,如发朋友圈、为了听清医嘱、便于和家人沟通等。
28岁的陈女士初为人母,她对39深呼吸说:“孩子生病,我总是特别紧张,问诊时偷偷录音,主要是想回家反复听,避免遗漏医嘱。”
也有一部分人的录音行为有着不可言喻的目的。
有个别网友表示:“看病时录音录像是为了保护自己,以防万一出现医疗纠纷时,能为自己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法律没有禁止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录音录像,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单方面“任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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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看病不建议“任性”录音录像?
首先,未经许可的录音录像行为,在法律层面存有争议。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时,应当遵守诊疗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尊重医疗卫生人员。
患者有知情权,但医生也有人格权和隐私权。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患者享有的知情同意权,也不能超出合理限度。
患者在就诊过程中的偷拍偷录行为,可能涉嫌不遵守诊疗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不尊重医疗卫生人员。
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张新年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若患者的偷拍偷录行为已经干扰他人正常就诊和医生正常诊疗,医生或医院有权制止;若该行为已严重影响医院正常诊疗秩序,患者或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需承担相应责任。
他提到,在隐私场所进行偷拍偷录,如果侵犯了医生或他人合法权益,该行为应系不合法,因此取得的录音录像内容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另外,若患者在未经医生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取得的录音录像内容公开、传播,还可能会构成侵权。
可见,偷拍偷录的行为虽然在表面上看似能保护患者,且有助于防止自己后期维权时陷入被动,但只要稍微不慎,患者就可能面临“非法”的风险。
其次,未经许可的录音录像行为,是伤害医生与患者自身的利器。
《医师报》一项调查显示,超过50%的医生不愿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患者拍照录音。
丁香园也有调查显示,70.7%的医护人员会拒绝拍摄录音,11.4%的医护人员对其置之不理,仅有7.7% 的医护人员接受患者拍摄录音;另外还有4.3%的医护人员会寻求医院进行沟通,甚至直接拒诊。
在知乎上,有患者提问:“医生发现我就诊过程中录音,拒诊怎么办”。该名患者由于担心搞错步骤,在医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录音,医生发现后非常生气,随即将开好的处方单撕毁。
为什么医生不接受患者偷拍、偷录?有专业人士分析称,原因在于这种行为是不尊重、不相信医护的表现,除了容易影响医生的接诊心情、接诊效率外,还会干扰医生的正常诊疗活动。
更扎心的是,这种行为还会加重医生对自身处境的担忧——在发生医疗纠纷时,不排除患者可能将录音录像进行后期处理,或移花接木,或断章取义,将片段化、煽动性的内容放出来制造舆论压力,让医生无辜遭受网络暴力。
一位公立医院急诊科医生在接受楚天都市报采访时表示,曾接诊一位因头疼前来要求开药的患者,由于不清楚病源,建议患者先做检查,再确定治疗方案。结果患者全程录了音,并截取其中两句话,把她投诉了,理由是“医生说不检查就不给开药”。这件事让这位医生后怕不已。
曾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的广州“录音门”事件,一度让不少医生产生心理阴影。2011年,一名1岁多的患儿因手足口病送往医院治疗,由于病情严重,立即被送进了ICU。针对医院的治疗措施,患儿父亲从一开始就不信任:“孩子进来时活蹦乱跳,怎么一下子就要进重症监护室?”对此,在整个诊疗过程中,他全程做了录音处理。
后来,随着患儿病情加重,以及媒体对事件的报道,全国范围掀起了广泛讨论,医疗团队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当事医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事过后,不愿再做临床”,他说:“干这行30年,无力感从没这么强。”
偷拍偷录行为,其实从一开始就将医生放在自己的对立面,丧失了基本的信任。而不信任的种子一旦埋下,患者的利益也会因此受损。
武汉市第四医院医务处副主任赵志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部分患者因担心有医疗纠纷而偷录、偷拍,这是不明智的。如果一开始就怀疑医生,那么医生说的每一句话都会遭到质疑。而医生出于自保心态,遇到这类患者,在诊疗上往往会更加保守,不敢放手全力看病,这对患者而言得不偿失。
福建省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科副主任医师林劲榕也提到,患者越信任医生,医生更愿意放手一搏。但如果没有容错空间,医务人员的每一步操作都要考虑自保而谨言慎行,“最安全”的诊疗方案有时候并不是最好的。
所以,看病“随手拍”“偷偷录”,最后是谁的损失呢?
对于绝大多数医生而言,其初心都是为了帮助患者摆脱病痛,如果患者的录音录像行为仅出于记医嘱、办理工伤赔偿等非恶意目的,医生通常能够理解,征得医生同意后可以录。
但如果不相信医生的专业、品质,建议慎重考虑去医院看病,毕竟把生死交给一个无法信任的人,早早地为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做好取证工作,疾病治疗又怎能顺利进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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