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汕头市委批准,汕头市纪委监委对汕头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李锦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锦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丧失敬畏之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降低管理费率、加快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锦生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汕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锦生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头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ilove汕头 · 创作整理 |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