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要脸树要皮,可在浙江,就有一男子为了钱财而不要了脸皮。

当年,为了父母安享晚年,男子的两个姐姐各出资30万给父母买了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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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父母相继去世后,姐妹俩名正言顺地准备把房子卖出,后面对半分钱时,那时半毛钱没出的弟弟竟然跳起来要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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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无理的要求姐妹俩怎么可能同意?平日弟弟好吃懒做需要她们时常接济也就算了,如今打算盘都打到她们身上了这怎么行?

姐妹俩这次直接无视弟弟的撒泼无赖,原以为晾他一段时间就行。哪曾想,弟弟这次为了钱财竟然将她们告上法庭!

那么面对这种泼皮无赖的诉讼法院会这么判决呢?

案例回顾:

周女士的父亲虽是半个文化人,在村里当着牙医。可往日不同今时,当时身为牙医的父亲也只能勉强拉扯她们三人上大学

周女士作为大姐,大学毕业后不负众望留在了大城市。当她每每从大城市回到家乡的小农村时,一股巨大的落差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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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光鲜亮丽的自己和居住在农村小土屋灰扑扑的父母,孝顺的周女士决定要将父母接到大城市来。

但朴实善良的父母死活不同意,他们不想要牵连自己的宝贝女儿,去打扰她的生活。

周女士劝说几次无果,便想着在镇上给父母俩卖一套房子,这样子又不会让他们去家乡脱离,又能一定程度上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

由于囊中羞涩,周女士打算和妹妹商量,希望妹妹能够和她一起凑点钱给父母在镇上买套房。

从小孝顺的妹妹一口答应,但当她俩找到弟弟沟通时,弟弟一脸无所谓道:“要买你们买,我这可没钱。”

因为是家中最小,又是男孩,平日里父母就对弟弟十分宠爱,长久以来便养成了这幅一事无成的模样。

好在两姐妹也是知道的,并未多往心里去。她们最后各掏30万,直接在镇上全款给父母买了一套房,房产证写了父亲的名字。

也正是这一写,给她两姐妹带来了祸患。

十来年匆匆而过,父母相继年老生病离世,从头到尾弟弟连个面都没露过,一直以来都是两姐妹尽心尽力的照顾。

而且随着国家经济的增长,房价也涨了不少,一度涨到了120万,在父母离世后,两姐妹也打算这样把房子买了分钱。

但这时平日名不见经传的弟弟突然冒了出来,气势汹汹道:“这房子的钱属于遗产,应该也有我的一份。”

这种白嫖两姐妹怎么可能同意,眼见着房产的钱拿不着,弟弟气急败坏直接将两个姐姐告上了法院。

接下来让我们看看法院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呢?

案例分析:

按照弟弟所言,相关法律条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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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上写着父亲的名字,而且也没有遗嘱留下,按照此法律弟弟确实享有同等的继承权,理应平分一份。

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赠与财产不得侵害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姐妹俩共同出资购买这套房子并在房产证上写上父亲的名字这一行为构成了无偿赠与行为。

这一行为意味着哪怕这套房是父亲作为房主,但姐妹俩作为出资人,继承拥有优先权。

而最后法院的判决结果也大快人心,这套房子归姐妹俩所有,其父母剩余的遗产进行三人平分,共6万,一人两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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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后来再次提起上诉,也是维持一审判决,无济于事。

所以说啊,不要想着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实实在在赚取自己应得的报酬,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

作者:拂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