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网络影视平台“盗链第一大案”,判了!不久前,由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特大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万元,被告人孙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据悉,2017年年底至2023年1月间,被告人张某、孙某等人先后开发运营“影视大全纯净版”“今日影视”等多款影视作品聚合App,在未经国内多个知名视频公司等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采用将热门视听作品“下载上传”、“盗链”的方式,向公众传播视听作品8万余部,收取广告费3.92亿余元。这也是全国网络影视平台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盗链”侵权刑事案件。

以严厉惩处痛击“盗链”“截流”非法侵权行为,这起案件的宣判,无疑给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注入强心剂。

热门电影刚刚上映,某些网站平台就能免费观看“枪版”资源;不花一分钱,即可“白嫖”热门剧集、综艺,更新速度甚至与正版网站同步……近年来,随着影视行业的高速发展,盗版市场亦暗流涌动,盗链侵权现象愈演愈烈,为影视创作者和相关平台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已成为影视文化行业的隐忧。

每一部影视作品背后都凝结着视频创作者、制作单位和平台方的智慧和心血。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人“贪小便宜”的心理,通过盗链、搬运等方式窃取正规影视资源进行非法牟利,在直接影响影视作品创作者和相关平台经济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让创作者沦为廉价的“文化民工”,严重挫伤他们的创作积极性。长此以往,将扰乱正常的文化内容创作生态,阻碍文化行业的健康发展。此外,盗版资源唾手可得,也一定程度助长了人们不劳而获的思想,不利于人们版权意识的形成,这对于正常的市场创新环境而言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此次案件并非孤例。稍作检索发现,近年来,通过盗链等方式非法获取影视资源、侵犯著作权的案件不胜枚举。盗版影视作品网站、APP泛滥猖獗、屡禁不止,归根结底是违法成本较低而获利庞大。许多盗版网站和APP的搭建,甚至只需要几台电脑,动动手指,短期内便能通过“拿来主义”攫取巨大流量和高额广告收入。有些盗版网站被取缔后,仅仅几小时就能通过修改域名、提取备份数据使原网站“死而复生”。侵权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等,使得盗版网站因此“打不胜打”,严重危害影视行业生态。

面对影视侵权猖獗现状,有关部门、平台和整个社会必须重视起来,共同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文化创作环境。遏制影视侵权暗流,绝不能只停留在表面。只有加强立法和执法,以严厉的惩处“打痛”侵权者,以此产生震慑效应,才能让不法分子对侵权行为望而却步,保护视频原创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原创尊严。

尊重版权、尊重创作, 就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作为文化产业的消费者、受益者,每一个观众都应树立起反对盗版、保护正版的共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对盗版影视说不,自觉为优质原创作品付费,营造鼓励原创的良好氛围,让影视创作、消费形成正向循环,助推影视文化行业健康发展。

(半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