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怀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23年,刘怀民多次违规接受某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多次安排该私营企业主支付应当由本人支付的餐费;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4万余元。刘怀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刘怀民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