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佳迅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因未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包装物要求被处以罚款2000元

2024年08月29日,玉溪市邮政管理局就玉溪市佳迅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包装物要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玉溪市佳迅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磊

住所:玉溪市红塔区中卫西路6-3号

品牌:申通

二、案由

未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包装物要求

三、主要事实

未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包装物要求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纠正违法行为

承办单位:玉溪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9月14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