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公告
为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定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时00分至10时43分,组织全市人防警报统一试鸣。
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及试鸣周期: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试鸣一个周期;
(4)每种警报间隔11分钟,共43分钟。
请城区广大居民注意识别和熟知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10日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
请广大居民不必惊慌
保持正常工作
学习和生活秩序
来源:辉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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