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的国贸·礼宾府部分业主因欠缴空调冷量费,被东莞市民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止供应空调冷量引发市民关注。记者9月13日从东莞市东城街道获悉,目前,东莞民盈物业已恢复国贸·礼宾府业主的中央空调供冷,以保障业主正常生活需要。但对于收费标准,物业公司和业主暂未达成一致。

物业已恢复中央空调供冷

据了解,东莞国贸·礼宾府的供冷方式为集中供冷,由物业中央空调供冷设备为业主提供服务。据受影响业主反映,该住宅小区中央空调设备使用的是商业电价,业主每个月需要缴纳几百甚至几千元不等的空调冷量费。有业主认为该收费不合理便一直欠缴费,欠缴之后物业公司下达《停止供应中央空调通知》,欠缴用户被停止供冷。

由于近期东莞持续高温天气,物业停止供冷后对业主生活也产生了较大影响。记者从东莞市东城街道了解到,9月12日下午,东城街道相关部门、东泰社区、民盈物业公司、业主等代表就国贸礼宾府空调冷量费召开协调会。在协调会上,涉事的物业公司详细解释空调冷量费的收费依据,并回答业主提出的质疑和诉求。对于业户最为关注的收费标准问题,物业公司和业主暂未达成一致,双方统一意见后将就该问题继续召开协调会,协商解决方案。

另据记者了解,该物业公司目前已恢复中央空调供冷,以保障业主正常生活需要。记者在9月14日拨打民盈物业公司电话了解事件最新进展,该物业公司接线人员表示将向领导了解情况后回复记者,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接到回复。

供冷涉及民生需求 律师建议深入协商

为何住宅小区使用空调却需要支付商业电价的费用?东城街道在回应羊城晚报记者时表示,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粤价〔2010〕1号)有关规定,住宅小区室内空调冷量费属于有偿使用服务收费,未纳入前期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范围内,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服务合同中约定。而对于记者提出的该物业用商业电价的设备为住宅业主供冷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问题,东城街道并未对此予以回应。

那么该物业此前对欠缴费用户实施的停止供冷措施是否合法呢?广东信而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赖晓洁表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相关规定,通常所理解的物业停水停电是为了催收物业费。但在本事件中,物业是供冷合同的一方,其身份不是单纯的物业单位,停止供冷的行为也并不是为了催收物业费,而是因为业主没有交纳供冷费用,在催告、提前通知和给用冷业主一定的期限之后是具有一定法律依据的。但由于广东的供冷在炎热的天气中是必不可少的,物业在采取相关措施的时候,也应当充分考虑到住户的用冷需求,采用更为人性化的措施。

对于物业向业主收取远高于民用电价的冷量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赖晓洁律师表示,此问题应立足于“该小区用商业电价的设备为住宅业主供冷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问题之上,如果物业的用电是符合规范的,那么供冷的合理开支由用冷的住户进行分担,是符合公平原则的。但赖晓洁律师同时强调,供冷在南方属于涉及民生保障的问题,又不能仅仅以单纯的合同来进行约定,所以赖晓洁建议业主和物业应进行深入协商,以保障各方利益。

文|记者 李洪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