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鄂尔多斯市
“暖城乐购”汽车消费和以旧换新补贴
加力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的通知
首先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自治区以旧换新政策与暖城乐购新购车消费补贴可以叠加使用!
自治区以旧换新政策与暖城乐购新购车消费补贴可以叠加使用!
自治区以旧换新政策与暖城乐购新购车消费补贴可以叠加使用!
9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该通知已包括国家和自治区购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精神,精准高效利用财政资金,现对鄂尔多斯市“暖城乐购”汽车消费和以旧换新补贴进行以下调整:
一、9月9日起(以购车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暂停“暖城乐购”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新购车补贴仍可继续申报。
二、9月9日起(以购车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暖城乐购”新购车补贴可与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含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市内各旗区各类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叠加申报。
三、9月9日起(以购车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在鄂尔多斯市购车消费者补贴申报建议:
(一)符合国家、自治区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条件的可申报: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报通道为微信小程序“汽车以旧换新”)+鄂尔多斯市暖城乐购新购车消费补贴(申报通道为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市商务”—“暖城乐购”——“购车消费补贴”)+鄂尔多斯市内各旗区购车消费补贴(具体申报请咨询各有关旗区)。
(二)符合自治区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条件的可申报:自治区汽车更新补贴(申报通道为“云闪付”APP—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补贴小程序汽车置换更新活动专区)+鄂尔多斯市暖城乐购新购车消费补贴(申报通道为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市商务”—“暖城乐购”——“购车消费补贴”)+鄂尔多斯市内各旗区购车消费补贴(具体申报请咨询各有关旗区)。
四、任何车辆销售企业不具有对以上政策的解释权利,请消费者自行了解各类补贴政策要求和适用范围,切勿被销售人员误导,我局不对企业人员做出的问题解答、承诺、保证等负任何责任。因咨询电话和接话人员有限,如有疑问请关注“暖城乐购”抖音咨询号,在群内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及时回答相关问题。
官方咨询电话:0477-8588178
(工作日9:00-12:00 14:30-17:30)
补充!调整鄂尔多斯市“暖城乐购”
汽车消费和以旧换新补贴的补充通知
因《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于9月9日印发、9月10日在自治区商务厅官网发布,消费者存在信息差。特对《关于调整鄂尔多斯市“暖城乐购”汽车消费和以旧换新补贴、加力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以下情况仍可申报鄂尔多斯市“暖城乐购”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一)乘用车购车发票开具日期为9月9日、10日且报废2011年6月30日后注册车辆的;
(二)乘用车购车发票开具日期为9月9日、10日且二手车置换日期为9月9日之前车辆的;
(三)皮卡(轻型栏板货车)购车发票开具日期为9月9日、10日且9月30日前完成二手车置换、车辆报废手续的。
二、9月30日24:00“暖城乐购”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报通道将正式关闭。
三、《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https://swt.nmg.gov.cn/zwgk/zcxxgk/fdzdgknr/bmwj/202409/t20240910_2572394.html
来源: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编辑:张亚楠
二审:贾焮瑜 李小璐
终审:刘洋 张巨伟
鄂尔多斯文体交通广播
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准格尔旗、杭锦旗、达拉特旗、鄂托克旗100.8兆赫;鄂托克前旗87.9兆赫;大路煤化工基地90.7兆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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