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本报从国家铁路局获悉,由于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近日,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连吃两张罚单,处罚金额分别为12万元、5.04万元。

本报注意到,这两起处罚均为投诉举报调查发现。其中,根据西 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4〕第007号显示,投诉举报调查发现,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在西 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铁路建设中存在不按标准对道砟进行检验的违法情形,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2024年9月4日,西 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12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罚款84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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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发现,另据西 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4〕第008号显示,投诉举报调查发现,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在西 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铁路建设中存在不按设计文件要求使用不合格特级道砟的违法情形,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2024年9月4日,西 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504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罚款2772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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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还注意到,以上两则处罚信息的生成日期均为2024年09月14日,文号分别为西 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4〕第007号和第008号。两则处罚的总金额为170400元。

本报通过天眼查了解到,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成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220523065J,法定代表人为雷位冰,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文|中国基建报 赵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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