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长兴镇会计服务中心记账能力,满足账务处理实际需要,经长兴镇党委研究同意,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招聘事项告知如下:

招聘人数及条件

招聘人数:6名左右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

(3)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4)会计专业毕业或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或具有中级会计证书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开展工作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自愿报名、考试选拔、体检、组织考察、党委审定、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工作日9:00-16:00)

报名地点: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77号208室

咨询电话:56857829

(2)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当场告知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由本人现场填写《长兴镇会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承诺和负责,如填报信息不实、不全或有所隐瞒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初步人选,并组织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并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由长兴镇党委组织部门统一安排。

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为劳务派遣制,设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正式聘用后收入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并签订聘用协议。被聘用人员正式录用后,每月收入6400元(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年收入约10万元(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

资料:新长兴

编辑:陆海华

责编:李琳、陆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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