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为深刻汲取自贡九鼎大楼“7·1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化落实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纵深推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全周期服务质效动态管理,有效提升社会单位火灾防控水平,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全省消防技术服务领域监管效能优化提升八项刚性措施》,要求各地健全机构项目“双库”、推行监督内容“双查”、严格基础信息“双核”、实施典型违法“双罚”、落实执法信息“双宣”、开展群众举报“双奖”、扎实机构质态“双研”、实行工作督导“双巡”。结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执业,营造社会共管共治良好氛围,现向公众通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2024年5月,消防大队接到举报投诉称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违法行为,依法核查后发现该公司从业人员配备不足,不符合从业条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消防大队当即对其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调取、保存相关证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或者出具虚假文件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格;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结合《四川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3年)》,依法给予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给予该机构直接负责人员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技术服务是构建和完善社会消防安全公共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和发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既是发展市场中介组织战略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消防市场体系的客观要求,是一支解决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的关键力量。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明晰自身职责使命,树立底线意识,坚持依法经营、秉持诚信执业,以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健康运行、行业健康发展为己任,为维持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奠定基础。
接下来,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将落实《全省消防技术服务领域监管效能提升八项刚性措施》文件要求,持续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检查工作,坚决打击消防技术服务领域不符合从业条件等违法行为,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从业行为,全面提升绵阳市消防安全水平。
来源: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
编辑:李娅菲
邮箱:20126981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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