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1人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如下:

成都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市工商联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黎邦华主动投案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成都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市工商联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黎邦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成都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黎邦华简历

黎邦华,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四川广汉人,在职大学学历。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12月至1993年5月,先后在国营锦江电机厂、成都市委组织部工作;

1993年5月至2002年11月,历任成都市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政治处副处长、常委办公室正处级秘书、人事处处长,郫县副县长,市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

2002年11月至2017年3月,历任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信息化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7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成都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2021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成都市工商联二级巡视员;

2023年11月,退休。

近期,四川多地纪委监委也发布了通报。

具体如下:

芦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何荣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芦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何荣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芦山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何荣刚简历

何荣刚,男,汉族,1972年10月生,四川芦山人,在职大学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7月至2000年4月,在雅安地区农机公司工作;

2000年4月至2000年11月,待业;

2000年11月至2006年10月,先后在芦山县宝盛乡人民政府、芦山县委办公室工作;

2006年10月至2009年1月,任芦山县芦阳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9年1月至2013年4月,历任芦山县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室主任,双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3年4月至2021年6月,历任芦山县委农工办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党建办主任,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农机局局长、畜牧局局长,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年6月至今,任芦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洪雅宏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洪雅发展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刘孟璘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洪雅县纪委监委对洪雅宏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洪雅发展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刘孟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孟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费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融资租赁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刘孟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洪雅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孟璘开除党籍处分;由洪雅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程宇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程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井研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程宇简历

程宇,男,汉族,1976年12月生,四川井研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8月至1998年10月,先后在井研县集益乡、纯复乡工作;

1998年10月至2016年9月,历任井研县纯复乡武装部长、人大副主席、党委副书记、乡长,高凤乡党委书记,研经镇党委书记,研经镇正科级干部;

2016年9月至2021年5月,历任井研县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扶贫开发局局长,县委乡村振兴办主任、四级调研员;

2021年5月至今,任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

蓬溪县荷叶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裴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蓬溪县委批准,蓬溪县纪委监委对蓬溪县荷叶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裴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裴虎丧失理想信念,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廉洁底线失守,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财政资金;挪用特定款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

裴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特定款物、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蓬溪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蓬溪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裴虎开除党籍处分;由蓬溪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 人民网四川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