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独自照顾婆婆十年,却换来一张法院传票!”

丈夫去世后,女子独自照顾婆婆长达十年,都不曾有过怨言。

可婆婆却并不领情,反而因为房产的问题,将女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得20万元遗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女子寒心之下,反诉婆婆的其他子女,要求补偿她多年承担的赡养义务,提供抚养费20万。

法院的最终判决,令人唏嘘不已!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许大哥和张女士婚后辛苦打拼,终于在城市里买下了一套宽敞的大房子,一家三口满怀喜悦地搬了进去。

看着新房,许大哥感慨地对妻子说:“媳妇儿,咱这日子真是越过越好了。”

张女士微笑着回应:“这才刚开始呢,以后会更好!”

许大哥想到年迈的父母,又说:“媳妇儿,爸妈辛苦一辈子,大哥还没买新房,要不让他们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安享晚年吧?”

张女士听了也没犹豫,柔声说:“你想接就接吧,照顾老人是应该的。”

就这样,许大哥的父母搬进了新房,一家五口其乐融融。

可天有不测风云,

两年后许大哥因病去世,这个家一夜之间失去了顶梁柱。

张女士看着年幼的女儿和年迈的婆婆,虽然内心悲痛万分,但仍然坚强地对婆婆说:“妈,您放心,我会撑起这个家,照顾好您和孩子的。”

从那时起,张女士白天上班,晚上还要打零工,夜班回来后总是要给婆婆和孩子准备好第二天的饭菜,再忙完家务,往往只有几个小时的睡眠。

她的身体逐渐吃不消了。

有一天,因为太过疲惫,张女士忘了给婆婆准备热水。

婆婆心里有些不高兴,抱怨道:“怎么连热水都没了?”

张女士忙解释:“妈,我今天实在太累了,马上给您烧。”

可婆婆误以为儿媳不满自己,心生怨气,一气之下搬到了大儿子家。

张女士虽然难过,但也稍微松了一口气,觉得婆婆有其他孩子照顾,自己尽了责任。

可张女士没想到,十年来尽心尽力照顾婆婆,竟换来了一张法院的传票

婆婆起诉她,要求继承房屋的一部分,还要20万元的补偿。

张女士找到了婆婆,试图沟通:“妈,我这么多年对您怎么样,您心里清楚,为什么要告我?”

可婆婆坚持说:“这房子有我儿子的份,我应该得一部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本案张女士的婆婆是否有权继承房屋份额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

“配偶、父母、子女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由于房屋是许大哥和张女士夫妻共同财产,价值120万元。

张女士拥有其中一半即60万元,剩余60万元为许大哥的遗产,由张女士、女儿和婆婆平分。

法院最终判决:张女士需补偿婆婆20万元遗产份额。

法院判决后,张女士怒将婆婆与婆婆的两个儿女告上法庭,要求其补偿这10年的赡养费用,共计20万。

那么丈夫已经去世,张女士是否还有赡养婆婆的义务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在丈夫去世后,张女士主动承担起照顾婆婆的责任,这是出于道德责任而非法律义务。

她为婆婆十年的照顾,实际上减轻了婆婆其他子女的赡养负担。

而婆婆的其他子女未能在过去十年间履行对母亲的赡养义务,

因此张女士有权要求婆婆的其他子女对其进行合理补偿。

法院最终判决:由于婆婆的其他子女由于未履行赡养义务,应当给予张女士40000元的补偿。

03深刻教训

网友热议:

十年赡养才判给四万,太少了吧!这十年就算雇个保姆,二十万可不够啊”

还有网友说:

“这样的儿媳妇打着灯笼都找不到,没义务还养10年,现实中能做到的有几个人?儿媳就算反诉,也只要20万而已,多好的儿媳啊!”

你觉得张女士是否应得到更多补偿?欢迎分享你的看法!

如果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记得顺手点个

【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