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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圆人团圆

莫让“恶意差评”破坏月饼的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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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前期,中秋佳节作为月饼销售旺季,人们纷纷通过各种方式购买月饼走亲访友,很多商家迎来了订单如潮的盛况。然而,在电子商务高度繁荣的今天,网络平台给人们带来便捷与丰富的购物体验的同时,也为一些不法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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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24年8月,济南市一电子商务公司报案称,其月饼的销量骤减,损失巨大,原因是遭遇“恶意差评”。经公安机关调查,真相浮出水面:山东聊城一电商企业为了打压竞争对手、提高销售业绩,组织员工朱某某、姚某某等6人有计划地购买该公司的月饼,然后在网站上发布恶意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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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严明 守护正义

有组织地进行“恶意差评”行为,不仅违背了商业道德,更触犯了法律底线。朱某某、姚某某等人被抓获归案后,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济南公安机关依法对朱某某、姚某某等6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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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警提示

网安民警提醒每一位消费者提高法律意识,理性评价,不参与或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企图通过恶意手段破坏市场秩序、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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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遭遇网络恶意差评时,需积极应对,双管齐下。一方面,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及时澄清误解,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用实际行动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与支持;另一方面,及时收集证据向平台或公安机关举报,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网络安全卫士 守护万家婵娟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山东网警

编辑:李宏莹

主编:陈友海

编审:张建光

新闻热线:0315-4026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