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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在与家人欢乐团聚、出门游玩时,交通安全不容忽视。为确保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公安交警部门整理了近期查处的部分酒驾违法案例予以曝光,以增强机动车驾驶人对酒驾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在此,交警部门郑重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违法行为,为了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在节日期间务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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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21时17分,黄*持“C1”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陕FG7219的轻便二轮摩托车沿西乡县西大街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最终,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黄*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行政处罚,其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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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22时36分,朱*龙持“C1”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豫A7L1E5号小型汽车沿西乡县东二路向南向北行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朱*龙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其所持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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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20时22分,罗*才持“A2D”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陕FXE86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西乡县西大街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罗*才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其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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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日17时44分,何*青驾驶陕F71505轻便二轮摩托车沿西乡县进站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火车站站口附近,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何*青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