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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十二点以后,我偶尔起来上厕所,可以看到小区树丛里一朵一朵明亮的花。那是小区的夜灯。半夜里树一样的大灯熄灭了,剩了这藏在树丛里的小灯,亮得清冽。

夜也因此显现出了夜的样子。

而十二点以前,楼下必然夜宵拼酒,车马出入,根本静不下来。

夜生活,是现代人发明的一个词。

似乎社交丰富,才有生活的乐趣。

可是很多人不承认。

他们常说的话是:没办法。人总要几个朋友。别人叫你不可能不去。

这话我听得耳熟。

从刘先生那里,我弟弟那里,各路认识的同事那里……出门靠朋友,朋友如手足。好像都在江湖漂,腰里揣着刀,哪一天伺机而出名震天下,等大功告成江湖里留下美丽的传说。

没有人承认这是他喜欢的地方。

你所在的地方就是你喜欢的地方。不承认是因为怕被定义种种。比如空虚,比如孤独,比如就是喜欢往人堆里凑。

还有一种类似情形。

很多拼命谋求一官半职的人,最喜欢说:没办法。实在不想做。可是脱不了身。

好像是刀架在脖子上被逼着担任这一官半职的。

其实为了这高人一等,背地里耗尽心血。想尽了办法往上爬,爬上去了非要来一句“没办法”。

就是不肯承认自己喜欢这一览众山小的风光无限。怕被定义,定义为官瘾大,欲望重。

既然选择了呆在一个地方,而且能呆下来,不管是一桌酒还是一桌牌,不管是商场还是官场,都说明你还是喜欢这个地方的。

否则生不如死。

否则拍屁股走人。

一段婚姻也是这样,如果总在抱怨,又不肯离开,那说明离不开,不愿意离开,甚至需要通过这抱怨来感知存在。

每个所在的地方都是我们想呆的地方。

它可以提供我们想要的,或者有可能提供我们想要的。

没有对错,无论是非。

喜欢就好,不必解释。

若有抱怨,那是遮掩。

因为趋利避害是本能。你选择的就是你想要的,口里不承认心里有判断。

离不开,是有执念未了。贪杯贪财贪图发展,也不比贪图清净来得猥琐。

人生几十年,哪样都好。

不后悔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