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助力灾区建设美好家园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自积石山6.2级地震发生后,青海省财政厅高度重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与应急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向中央有关部委汇报我省受灾情况,积极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9月3日,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省财政厅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8.5亿元,重点支持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倒损住房维修加固及重建支出。

据了解,省财政厅统筹财政所能与重建所需,制定印发《积石山地震青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分配方案》,区分项目轻重缓急、分类确定保障重点,科学统筹地方自有财力、中央财政专项、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资源,优先安排农房修复重建、学校修复、卫生维修加固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修复建设,确保灾区人民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加强监管促效能,印发《积石山地震青海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全过程监督工作方案》《积石山地震青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法》等多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重建资金筹集下达、使用管理、预算调整、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全过程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监管,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够得到合理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建立周跟踪、月通报制度,加强协同配合,会同相关部门对海东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开展实地督导检查,督促海东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农房修复重建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按时完成建设,严格对标灾后重建实施方案项目时间节点,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通过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受灾严重地区社会团体、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收优惠政策,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灾区经济快速恢复。

截至目前,省财政厅累计下达积石山6.2级地震青海灾区抗震抢险救援及灾后重建资金共计62.1亿元,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及时、足额保障,有力推动海东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农房维修加固已全面完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领域保障能力已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

(郭靓)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