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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通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规定,现对薛远康、徐梦庆等53名机动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作废。

特此通告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9月13日

附件:

1.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名单

2.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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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法律顾问:广西先导 联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