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四川省民政厅正式对外发布了
《四川省第一批省级地名保护名录》
涉及
古建筑和遗址遗迹、红色地名、
地质与灾害地名、近现代重要地名、
著名山川等8大类27个地名
我州三个地名上榜
地名保护名录鉴定工作是地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持续开展,分批次公布。对列入省级保护名录仍在使用的地名,原则上不得更名;尚未使用的地名,应当按照有利于保护传承、地域就近、实名相符的原则优先启用;对暂时不能启用的,应当采取设立纪念性标识物、立碑等措施加以保护。
四川省民政厅将对纳入省级保护名录的地名进行深入挖掘、系统整理,并适时启动省级地名保护名录系列文化丛书编纂等工作,宣传推广纳入省级保护名录的每一个地名,提高地名文化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 四川发布
编辑/ 泽桑
责编/ 王凤
审核/ 贺文怡
监制/ 谭荣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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