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朔州交警支队二大队农村中队民辅警在工作中查获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涉嫌违法载人。经查,该车后车厢搭载1人,且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民警当场指出任某使用货车搭载乘客属违法行为,并对乘车人坐在车货厢内提出批评教育,指出这样的行为极其危险,并要求驾驶人任某对车上人员进行安全转运。

最终,民警对驾驶人任某因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朔州交警提醒: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勿用货运机动车载客。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