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凌晨,中国驻荷兰王国大使馆公众号发布了《驻荷兰使馆发言人批驳荷兰议会涉台动议》,就“9月12日荷兰议会二院通过涉台动议,恶意曲解联合国大会第2758 号决议”一事发表评论,敦促荷方切实恪守一个中国原则,不向“台独”分裂势力发出任何错误信号,以实际行动维护中荷关系发展大局。
为此,我专门去荷兰的新闻网站上找了找,没找到相关新闻。随后,就去了荷兰议会(二院)的网站,终于找到了这个决议。
荷兰的议会分为一院、二院,一院即参议院,二院即众议院。决议是在9月12日荷兰议会(二院)众议院通过的。我下载了该众议院的决议文本PDF,内容原文如下:
内容还是那一套,恶意曲解联合国的2758号决议。
荷兰众议院的决议说,注意到联合国1971年第2758号决议作出的裁决,但我们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TW拥有主权,决议也没有对TW能否参加国际组织做出评判。荷兰支持TW参加国际民航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
同时,荷兰众议院呼吁荷兰政府支持TW加入国际组织,并表示将在欧盟内为此寻求支持。
这项决议由荷兰众议员、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荷兰共同主席帕特诺特领头提出,表决结果147:3通过。
荷兰众议院还与澳大利亚议会狼狈为奸,支持此前澳大利亚议会的曲解2758号的决议。8月21日,澳大利亚参议会通过决议,带头曲解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认为该决议“并未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TW的主权,也未决定TW在联合国的未来地位”。
不仅如此,9月10日联合国大会开幕之际,民进党当局宣称今年推动参与联合国的首要任务,是协助国际社会“正确了解”联大第2758号决议,鼓噪该决议“与台湾无关”,“中国无权在联合国体系代表台湾”。
对此,我简要说几句。
1.荷兰议会的决议,动摇不了一个中国原则的主流共识。除了恶心一下,这些恶意的决议,没有其他任何作用,动摇不了国际社会坚持一中原则的格局。
2.荷兰众议院的决议,代表不了荷兰政府。西方议会不等于政府,更何况还只是荷兰议会的二院。
实际上,9月12日那一天,荷兰二院通过了6个决议,另外5个都是关于巴以问题的,例如《关于倡导对以色列实施国际贸易禁运以挤压以色列政府战争资金的动议》《关于公开谴责以色列非法吞并,并对以色列政府实施双边制裁的动议》。
实际上,荷兰政府敢对以色列制裁吗?
荷兰众议院的决议,不过是哗众取宠的由头罢了。
3.台湾问题,宜早解决。
作为一个大国,还没有完成统一,这与大国的身份地位极不相称。阿狗阿猫都可以用这个问题恶心一下我们,这不利于民族自信心的提升。
台湾问题不解决,第一岛链不砸碎,中国外出的道路就没有非常畅通。外出不畅,内卷就会加剧。内卷加剧,意味着我们为此付出的成本加大。
看台湾岛内,郑文灿、柯文哲都入狱了,赖清德已无对手,台湾将会继续绿化沉沦。
越往后拖,维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代价更大,统一后治理台湾的成本更大。
台湾问题,宜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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