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登记:不可不知的那些事儿”!
我国对肥料产品实行,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肥料登记制度依据现行部门规章《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执行。首部于2000年6月12日经农业部常务会议通过,目前为止,本办法经历了3次修订,最近一次修订是2022年1月7日。
肥料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需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前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登记证有效期满没有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的,视为自动撤销登记。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部级肥料登记形式分为备案制和登记制两种。
免予登记肥料种类(17种):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 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肥料部级登记产品种类(24种):含腐殖酸水溶肥料、生物有机肥、有机水溶肥料、微生物菌剂、复合微生物肥料、有机物料腐熟剂、根瘤菌菌剂、光合细菌菌剂、土壤修复菌剂、微生物浓缩制剂、内生菌根菌剂、大豆根瘤菌、肥料增效剂、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缓释肥料、尿素硝酸铵溶液、农林保水剂、农业用改性硝酸铵、农业用硝酸铵钙、农业用硝酸钙、农业用硝酸钾、土壤调理剂、中量元素肥料、生物修复菌剂以及其它特殊产品。
肥料省级登记产品种类: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稻育苗调理剂(床土调酸剂类)。
肥料部级备案种类(5种):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
肥料省级备案种类:复合肥料(不包括高浓度复合肥)、掺混肥料。
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必须在中国境内进行规范的田间试验。生产者和试验单位对所出具的试验报告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肥料商品名称的命名应规范,不得有误导作用,可参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 18382-2021)。
禁止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
❌禁止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
❌禁止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
❌禁止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
❌禁止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
❌禁止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
❌禁止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
北京中农联科农业科技研究院,是一家以农业技术服务、技术交流为主的综合性单位,单位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诚信为本、服务为先的经营理念,以“发展于肥料产业、服务于肥料产业为宗旨,经过多年的努力于发展,已拥有一支强大的专家服务团队。
一、协助办理肥料登记证范围:
1、有机肥登记证
2、生物有机肥登记证;
3、复合微生物肥料登记证;
4、微生物菌剂登记证;
5、有机物料腐熟剂登记证;
6、含腐植酸水溶肥料登记证;
7、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登记证;
8、有机水溶肥登记证;
9、肥料登记证到期后续展登记;
二、协助办理肥料登记备案服务;
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农业部备案登记)
2、中量元素水溶肥料 (农业部备案登记)
3、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业部备案登记)
4、掺混肥料(农业部备案登记)
5、复混肥料(农业部备案登记)
三、协助安排肥料登记田间试验及其他事项;
1、肥料产品田间试验;
2、肥料产品质量检测;
3、肥料样品制作服务;
4、微生物菌剂制作服务;
四、北京中农联科农业科技研究院
联系人:沈涛老师15311491606(同微信)
电 话:010-8893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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