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9·18”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等文件,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动办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及警报信号种类具体如下:

10:00-10:03,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10:10-10:13,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10:20-10:23,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不要惊慌,自觉维护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与社会秩序。

温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来源 | 温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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