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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走进湖北省宣恩县某涉案企业,红色横幅上的标语赫然醒目。9月4日,宣恩县检察院在某涉案企业组织召开听证会。该院副检察长张弘弦主持听证,宣恩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主管部门代表及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对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和拟作出决定的理由进行详细阐述。

“企业负责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积极赔偿,得到了谅解,也始终积极配合我们的检查工作,整改做到了‘实打实’。”

“针对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企业积极对所有隐患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的整改,并且邀请相关专家指导,硬件、软件条件都有所提升。”

“同意检察机关的决定!企业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要举一反三,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更要警钟长鸣。”

听证会上,各主管部门代表依次发表意见,对企业整改成效进行客观评议,并对企业长期健康发展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

“今天的听证会形式很新颖,把我们直接带到案件现场,让我们更清晰直观地看到了整改情况。”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

“企业的安全生产应该牢牢放在第一位!”企业负责人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不断优化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努力把企业经营得更好。

为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再次发生,听证会后,宣恩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及走访调查的基础之上,充分考虑听证评议意见,拟对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针对该公司在安全生产意识、管理制度以及关键岗位用人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工作的若干建议,助推企业在源头上消除隐患,助力企业健康长远发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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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宣恩检察

编辑 | 刘岩

审核 | 田骁

投稿 | tx3053911(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