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9月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伍奕蓉(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伍奕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伍奕蓉 资料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伍奕蓉 资料图

长期在百色市任职

公开资料显示,伍奕蓉生于1966年11月,汉族,广西北流人,1987年1月参加工作,199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她长期在百色市工作,曾任百色市平果县(现平果市)太平镇镇长、平果县民族事务局局长、平果县副县长、田东县副县长等职。

2010年,伍奕蓉任百色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书记;2011年任百色市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2013年任百色市妇女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2014年任凌云县县长;2016年任凌云县委书记;2021年任百色市政协副主席。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3月17日消息,伍奕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纵容配偶利用职权谋利

大搞权钱交易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8月16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伍奕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伍奕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配偶利用其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伍奕蓉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伍奕蓉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多次收受高档酒水、金饰等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通报

2024年9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包括百色市政协原副主席伍奕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通报称,2015年至2023年,伍奕蓉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给的礼金、高档酒水、金饰、消费卡等。伍奕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作者:何慧敏 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