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公告,控股子公司新海发电拟与江苏新能投资、连云港能源集团及连云港金海环保合资成立江苏新能青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连云港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青口新能注册资本为24600万元人民币,其中新海发电认缴出资24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新能投资认缴12546万元,占51%;连云港能源集团认缴7380万元,占30%;金海环保认缴2214万元,占9%。
江苏国信:控股子公司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推进渔光一体化项目
江苏国信公告,控股子公司新海发电拟与江苏新能投资、连云港能源集团及连云港金海环保合资成立江苏新能青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连云港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青口新能注册资本为24600万元人民币,其中新海发电认缴出资24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新能投资认缴12546万元,占51%;连云港能源集团认缴7380万元,占30%;金海环保认缴2214万元,占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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