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重大事项披露不及时、债券发行不规范行为,被河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公司表示已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称该监管措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