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创新主体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水平,促进专利产业化,根据《北京市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促进办法(试行)》(京知局〔2024〕118号)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就申报2024年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01
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9月30日
02
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为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开展专利转化运用相关业务的服务机构。
03
申报认定期限
此次申报认定转让、许可专利的计算期限为自2023年9月15日(含)至2024年9月15日(含)止。
申报单位如曾获得2023年度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相关项目支持,此次申报认定转让、许可专利的计算期限为2023年10月16日(含)至2024年9月15日(含)止。
04
支持内容和标准
1、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提升专利转化运用综合能力,加快实现专利产业化。
根据申报单位专利转化运用策略或计划制定实施情况,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机构设置和团队配置情况,专利转化运用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专利资源基础和高质量专利培育情况,完成转让、许可的国内有效专利数量情况,转让、许可国内有效专利的合同金额情况或已登记的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情况以及专利转化运用情况等,分等次给予奖补。每个单位每年度获得的奖补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专利服务机构提高专利转化运用服务能力,提升专利产业化能效。
根据申报单位专利转化运用服务策略或计划制定实施情况,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和业务机构设置情况,专利转化运用服务业务团队配置和人才培养情况,为转让、许可国内有效专利或为达成已登记的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提供咨询、分析、评估、经纪、投融资、法律等实质性转化运用服务的数量和效果等情况,分等次给予奖补。每个单位每年度获得的奖补金额不超过50万元。
05
申报方式和要求
各单位在申报期限内将申报材料电子件和纸件材料各一份提交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其中纸件申报材料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在指定盖章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电子件申报材料为可编辑WORD版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扫描版。
(一)纸件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邮寄至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收。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压缩为一个文件,以“某单位(单位名称)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材料”为主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专利转化运用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9月18日
【参考往期政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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