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9月18日电 江苏国信(002608)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江苏新海发电拟与江苏新能投资、连云港市能源集团、连云港金海环保共同投资成立江苏新能青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46亿元。新海发电认缴出资24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新能投资认缴出资1.25亿元,占51%;连云港能源集团认缴出资7380万元,占30%;金海环保认缴出资2214万元,占9%。此次投资旨在建设连云港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

新能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本次投资被认定为关联交易。公告指出,自2024年初至披露当日,公司未与新能投资未发生关联交易金,而与该关联人及其他关联方累计交易总额为10.8亿元。此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预计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转型与发展,进一步推动绿色能源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