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知识产权局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在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哈尔滨亚冬会特殊标志许可合同备案办理窗口。

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规定,哈尔滨亚冬会相关特殊标志许可他人使用的,特殊标志使用人应按要求将许可合同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哈尔滨亚冬会举办的部署要求,省知识产权局立足职能作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参考杭州亚运会成功经验,积极申请在我省设立特殊标志许可合同备案办理窗口。办理窗口设立后,特殊标志使用人可直接在办理窗口完成备案申请材料提交及备案通知书领取等事宜,极大地提高了备案办理便利化水平。

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要求,组织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充分发挥“一站式”综合保护服务优势,认真做好窗口业务,积极推动建立使用许可与备案办理联动机制,进一步为特殊标志使用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建立哈尔滨亚冬会特殊标志许可使用“白名单”,进一步强化哈尔滨亚冬会特殊标志保护,为哈尔滨亚冬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