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问因为逃避债务假离婚而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上海婚姻家事律师梁聪

1.民政局的登记备案是形式要件,协议是否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才是问题的实质;
2.不能因为双方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就等同于双方的约定是基于真实的合意;
3.为了逃避债务而办理的假离婚,违背公序良俗,也有损案外第三人的利益,这方面的约定不管是对内还是对外,都应当是无效的;#北京婚姻家事律师梁聪
4.因此从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人身关系角度来说,离婚了就是真的离婚了,没有假离婚;但双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承担债务的这两大块的约定不是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有损案外人的潜在利益+违背公序良俗,分割财产和承担债务方面的约定应当是无效的(不管是对内还是对外),应该被推翻(人身关系方面的约定与财产债务方面的约定,要分开定性);#杭州婚姻家事律师梁聪
5.但不少审案部门的判决逻辑和审案水平还停留在史前年代,笼统地粗暴地一刀切(一刀切最简单,最省事),认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财产、承担债务等所有约定都是有效的。#深圳婚姻家事律师梁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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