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店面的橱窗上也不可以贴自家的招聘信息,这又不是推广和其他广告,比如说店面出租,招聘员工,不是很正常吗?

9月18日,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天骄街道一商户发视频反映,她在店面橱窗玻璃上招贴A4纸大小的招聘信息,被城管要求去局里接受处罚,收到3次短信如果没有去,手机号就会被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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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城管局回应,有法律规定不允许贴,有罚款,200-1000元。

女子非常害怕,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事,为什么要接受处罚和封手机号。

女子哭诉称,如果真的不准贴,工作人员提醒不准贴就可以,为什么就要接受处罚啊!

女子哭诉着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以后,引起了热议和关注,当地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回应记者,没有处罚,只是让她撕掉张贴的广告就可以,女店主以为让她去处罚就是罚款,她误会了,只是口头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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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如果不发视频,如果没有引起关注和热议。是不是就要罚款了。

如果直接电话告诉女店主,不会罚款,只要摘除就可以,因为张贴广告容易影响市容世貌,如果有需要,可以去打印店打印统一制作的,比自己打印贵几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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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理解为什么要制作统一的门头广告,每个店都有自己的特色,我自己制作属于自己专属特色的招牌不是更有个性吗,为什么都要全部统一,虽然统一,但是没有个性,凸显不出不同经营产品的个性化,可以根据要求统一尺寸制作,但不应该统一颜色和统一风格。

记得有谁说过,如果这个城市要求商家统一招牌的,必须要谨慎,不要盲目去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