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莒南清新热力有限公司《2024-2025年采暖季供暖收费通知》, 自202 4 年9月 18 日开始收取今冬 采暖费,有关事宜如下:
一、收费标准
依据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 《莒南发改字【2022】85号文》 的通知,居民用热价格为21元/㎡/每个采暖季(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非居民用热价格为31元/㎡/每个采暖季(按建筑面积计价)。 非居民住宅不能选择性供暖,交费面积按整栋楼建筑面积收取。
非营利性的学校及养老机构等社会福利机构,用热价格执行居民用热价格; 但其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的房屋,用热价格执行非居民用热价格。
二、收费办法
(一)收费时间 : 9月18日-10月31日,自11月15日起逾期未交费的,每天加收总热费5‰的滞纳金,最高额不超过1000元。 对未按时交纳取暖费的,公司有权停止供暖。
(二)交费注意事项
1、用户号是采暖户唯一交费编号,请各采暖户交费时仔细核对交费信息,避免费用交错造成无法正常采暖,并对交费用户号进行妥善保管记录(查询交费用户号方式:通过拨打清新热力客服热线7910199,7910299查询)。
2、凡属以下情况的用户,银行营业网点、支付宝、微信平台均不予办理暖气费收取业务,请到清新热力公司客户服务大厅咨询办理:(1)没有办理入网手续的用户;(2)往年存在违规用热情况的用户;(3)需要修改收费信息的用户(需提供房产证、身份证原件);(4)对收费有异议的用户;(5)无收费面积的,需测量登记后才能缴费;采暖费收费面积均按有关部门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计收;(6)新建小区首次供暖,由开发商(或开发商委托的物业)与热力公司对接今冬供暖事宜。
3、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采暖期内私自接通或恶意欠费的用户,除全额缴纳整季度采暖费外,还可对个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单位用户可处以1万元-5万元罚款,性质恶劣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欢迎广大热用户有奖举报盗窃用热行为。
三、低保、特困办理
城市低保户、特困户,请在10月20日前携带特困证或民政局开具的城市低保证明原件、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复印件到莒南清新热力有限公司客户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相关优惠手续。
四、报停业务
本采暖季收费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未交费的用户阀门将在供暖前关闭。后期交费的用户,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开启阀门。报停期限仅限一个采暖季,次年开、停仍需重新申请。未报停用户供暖期间如有采暖需求,除交纳整个采暖季取暖费,还需加收总热费5‰的滞纳金,滞纳金自11月15日开始每天加收5‰,最高额不超过1000元。已申请报停的用户请对家中用热设施定期检查,避免漏水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五、供暖时间
无特殊情况,本采暖季供热期为120天,(计划从11月15日开始至次年3月15日结束),具体以政府部门公告时间为准。
六、莒南清新热力有限公司地址
黄海路与西三路交汇西二百米路北(黄海路五中西一公里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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