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宝鸡市加力支持
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已经制定
补贴资金申领平台即将上线
将在汽车报废更新
汽车置换更新
家电以旧换新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家装厨卫焕新
等五个方面
给予消费补贴
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详情看这里
对个人消费者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宝鸡市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乘用车的,或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补贴。
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其所报废汽车应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申请报废更新补贴,须开具报废车辆证明和新车购置发票。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个人消费者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车辆识别代号、新车车辆识别代号,并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提交补贴申请。
经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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