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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产业功能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家、省、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市监规〔2023〕7号)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度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名称

(一)支持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利导航产业发展项目(在2023年3月17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内结题并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完成备案。项目应用方向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相契合,对城市特色主导产业和未来布局产业具有指导性和引领性)。

(二)鼓励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

1. 企业购买专利(商标)执行保险、专利实施失败费用损失保险等险种资助项目(保险到期时间在2023年9月2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

2. 维权代理费资助项目(生效时间在2023年9月2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

3. 协助国内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资助项目(纠纷调解日期在2023年9月2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

4. 国内侵权判定咨询服务资助项目(侵权判定咨询服务在2023年9月2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

5. 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资助项目(该案例在2023年9月2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等国家级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三)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

1. 企业购买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保险等涉外知识产权险种资助项目(保险到期时间在2023年9月2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

2. 协助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资助项目(纠纷调解日期在2023年9月2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

3. 涉外侵权判定咨询服务资助项目(侵权判定咨询服务在2023年9月2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

(四)引育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成都市资助项目。

二、申报工作流程

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市监规〔2022〕2号)明确的有关流程及要求组织实施。

(一)申报单位登陆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网厅”(https://

scjg.chengdu.gov.cn/terminal/pc/index.html),按照网页提示注册账号并填写《项目资助申报书》,完成申报材料提交,具体申报条件、提交材料、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申报系统将于2024年9月18日零时正式开放,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17时。

(二)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企业网上申报进行初审推荐和业务指导工作。在申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初审推荐。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及时退回,要求申报企业在规定2个工作日时限内一次性补齐材料。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网上初审推荐(含申报企业补充资料再次提交后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7时。

(三)成都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负责对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推荐的申报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复审受理工作。在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推荐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复审。对符合申报条件及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基本符合申报条件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退回申报单位限期2个工作日一次性补齐材料;对不具备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且无法、逾期补证的,不予受理。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成网上复审受理(含申报企业补充资料再次提交后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7时。

(四)申报单位于项目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下载打印带有水印的申报材料,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含骑缝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2024年10月30日17时前报送至属地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五)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汇总申报材料,在2个工作日内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11月1日17时前报送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强化服务指导。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结合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五进”等有关工作,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和申报辅导,科学统筹安排申报工作,主动靠前做好服务保障,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严控时间节点。为确保申报工作及时、有序推进,各申报环节均设定了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包含退回修改的时间,截止时间到达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持续关注各环节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被退回的,要及时修改完善并在规定时限内再次提交。逾期提交的,不再受理。

(三)加强属地管理。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认真学习、理解相关政策文件,逐项核查申报单位是否符合主体资格条件、是否已享受财政同类项目资助、是否符合信用要求等内容,确保推荐申报项目质量。同时,对未推荐、未受理项目要做好政策解答和后续培育服务工作。

四、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咨询)

1. 天府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地址:天府新区集萃街619号2-2号楼7层;联系电话:68774192;联系人:邱月);

2. 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处(地址: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大道2563号未来设计艺术中心A栋7F;联系电话:60361926;联系人:赵林铃);

3.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处(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7楼740门口;联系电话:85105510;联系人:杨彩霞);

4. 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均隆街7号314室;联系电话:84447753;联系人:左志伟);

5. 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促进科(地址:青羊区鼓楼北三街一号;联系电话:86679611;联系人:陶然);

6. 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金牛区沙湾东二路5号智业世纪加洲B座601;联系电话:62563610;联系人:郭克娜);

7. 武侯区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2栋2单元222办公室;联系电话:85084331;联系人:冯玺静);

8. 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1616室;联系电话:83222350;联系人:赖渝);

9. 龙泉驿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地址:龙泉驿区鸥鹏大道238号;联系电话:84860817;联系人:蒋朝元);

10. 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监管科(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兴业大道1688号(国际贸易产业园)1栋1410室;联系电话:83605071;联系人:马昕);

11. 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新都区桂湖街道东环路五巷7号;联系电话:83029087;联系人:陈瑶);

12. 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科(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南街63号102室;联系电话82746023;联系人:顾梦卉);

13. 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管科(地址:双流区花月东街62号207室;联系电话85880107;联系人:陈瑜霖);

14. 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郫都区红旗大道221号;联系电话:64161680;联系人:赵欣);

15. 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新津区兴园五路29号205办公室;联系电话:82555613;联系人:秦颖);

16. 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和网络(广告)监管科(地址:简阳市印鳌路159号512办公室;联系电话27246305;联系人:曾智慧);

17. 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都江堰市善政路609号510室;联系电话:61929079;联系人:杨昱晟);

18. 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四川省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488号彭州市第四办公区3号楼2楼203室;联系电话:83705121;联系人:陈红);

19. 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邛崃市临邛街道永丰路139号;联系电话:88775315;联系人:肖肃鑫);

20. 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唐安东路131号;联系电话:82208533;联系人:吴优悠);

21. 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成都市金堂县沙河街54号;联系电话:84990080;联系人:汪苗);

22. 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大邑县滨河路中段206号;联系电话:88211501;联系人:曹天科);

23. 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桫椤路下段61号;联系电话:88556512;联系人:钞越)。

(二)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1. 纸质材料接收。(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1588号珠江国际写字楼32楼;联系电话:89139945;联系人:唐艳玲)。

2.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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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细则

2.鼓励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项目申报细则

3.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细则

4.引育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项目申报细则

5.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网上申报操作流程(申报单位通用版)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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