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社会的发展靠什么支撑?答案是工业,特别是制造业。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县域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单元,其工业综合实力的提升和产业结构的优化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工业经济已成为县域经济的核心带动力量。只有持续推动工业项目的实施、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政策支持以及促进产业升级,县域经济才能够实现高质量发展。
正是由于靠近国际市场的区位优势、改革开放的先发优势、强大的县域经济实力以及雄厚的工业基础,东部地区成为了百强县的主要集中地。
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县城发展现代制造业的空间不大、机会不多,绝对不可能每个县城都成为制造业中心。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县域经济几乎不再有容纳现代化制造业、大规模发展城市二、三产业的机会与空间,乡村更是不可能工业化了。因此,中西部县域社会的经济发展模式无法复制沿海地区的经验。
那么,中西部县域社会的经济运作,究竟是靠什么支撑起来的呢?
有学者强调,当前中西部地区绝大多数县域经济是建立在农民工外出务工收入以及农户农业收入的基础上,本质上仍然是农村和农业发展的逻辑。
不过,笔者调研发现,上述观点仅仅阐明了中西部县域社会经济运作结构中的一部分,即体制之外的“社会人”的部分。事实上,在县域社会中的生活主体,除了“社会人”之外,还有“单位人”。与“社会人”相比,“单位人”对中西部县域社会的经济运作起到的是支撑性的作用,而“社会人”的经济行为则更多依附于“单位人”。“扩大的熟人社会网络”与其说适用于分析“社会人”,不如说更适用于分析“单位人”。
一、过客:县域社会中的“社会人”与“农民工经济”
在中西部县域社会有一个现象,即“社会人”往往都是县域社会的过客。能够在县城里买房并且常年定居于此的人口,集中在行政体制的公务员或事业编群体、国有企业的技术人才群体)、教育体制的教师群体等等,他们都属于“单位人”。“社会人”只有转变为“单位人”,才更有可能定居在县城生活。
那么,“社会人”何以成为县域社会的过客?
构成县域“社会人”的群体,主要是在村务农的农民或者农民工,他们通常构成“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
有教育任务的农村家庭,为了子代教育,父代通常选择暂时在县城租房陪读。如果学校质量较好,还需要父代在县城买房。陪读经济,衍生出县城里的零工市场。一旦子代在县域社会中的教育任务完成,父代仍会回流农村居住,通常以地养老。在一些地区,完成人生任务的父代村民,愿意花几十万重新翻修在村里居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并且非常注重外立面的装修。
这些完成教育任务的父代,之所以要回流农村,多半是因为县城就业机会有限。他们已经50多岁,且文化水平有限,很难在县城找到合适的工作。当然,他们回村也有其他的理由,比如在县城生活很寂寞,缺少社会交往,不习惯用电梯、抽水马桶、电磁炉,仍熟悉农村的生活习惯,喜欢串门聊天。不过更为根本的问题,仍然是个经济性的问题。他们为了子女上学而在县城买的房子,可能会长期闲置在那里,等待子代结婚成家。
不过,子代会常年定居在县城的房子里吗?尚未承担子代教育任务的年轻村民,比如未婚青年以及婚后还未生育的村民,他们即使在父代的帮衬下,在县城有了自己的房子,但事实上也难以常年定居于此。因为县城的二、三产业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有限,他们找不到活干,生活就没有来源。因此,他们绝大部分都会前往能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省会城市,特别是长三角、珠三角等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务工,常年不返回县城,或者只在过年期间短暂回县城居住。
总体而言,被农村家庭的代际合力所托举的县域社会,呈现出的是嵌入在外地大城市和本地乡村之间的流动社会。流动,是农民工经济的底色。
然而,中西部县城之所以没有成为彻彻底底无人定居的“鬼城”,是因为县域社会还存在一个支撑性的力量,它来自于在县域社会常年生活的“单位人”群体。
二、支撑:县域社会中的“单位人”与“单位人经济”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西部县域社会经济的运作体系是被“单位人”支撑起来的。“单位人”带来了县域社会中的稳态结构。
在县域社会,不少农村出身的大学生,在毕业后会选择通过考编考公的方式回到县城,进入体制内成为一个“单位人”。县城的单位为他们提供了稳定的工作岗位和社会福利。为了便于上下班,他们会在城里买房,并常住于此。
愿意在县城里的单位上班的“单位人”,他们中的大部分并没有多少宏大的人生理想。他们更喜欢留在县城,“不想出远门,也不想升到多大的官,以后可能还会回村养老”。一方面,他们希望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不想留在农村;另一方面,他们又寻求安稳的生活,并不想去拥挤的大城市。有限的人生发展欲望,让县城里源源不断地再生产出“单位人”:脱离了农村,在大城市求学;毕业后既不选择留在大城市,也不选择回到农村,而是进入体制、回到县城居住。
由于工作稳定、收入相对较高,且可能享有公积金等福利,享受较高额度和较低利率的贷款服务,“单位人”显然更具购买房产的能力。
他们不但构成县城购房的主力,也构成县城的消费主力,形成不同于农民工经济的“单位人经济”。所谓的“单位人经济”,指的是县域经济围绕广义的单位人群体展开,连消费都要靠体制内人群带动——缺乏支柱产业的地区,有稳定收入的体制内人员成为地方消费的主要推动力量。
“单位人”群体在县城社会结构中占据重要位置,他们的稳定收入和福利待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的消费水平,其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对县城消费市场具有显著影响。单位人作为县域社会的重要消费者群体,支撑着县域的“经济内循环”。在县城里去看一场电影,去一家新开的餐饮店吃饭,有很大概率能够遇到在体制内工作的单位人。
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和房地产等领域,单位人的工资支出显著推动了这些行业的消费。此外,单位人不仅自己消费,还通过社交活动和送礼等行为进一步拉动当地市场。
更重要的是,“单位人”能够打通县城内上下级之间、体制内外之间的社会关系,并且拥有广阔的亲属关系网。在沟通体制内外方面,高中同学圈是他们重要的关系枢纽。在联通上下级方面,不仅县一级的政府工作人员定居在县城,乡镇和街道的大部分工作人员也都定居在县城。乡镇和街道的工作人员,基本都能记得领导的车牌号。在开车上下班的路上,他们经常能看到领导的车就在自己车的前面或者后面。在县城的广场散步,不仅能碰到一些乡镇或街道站办所的负责人,还能遇到县级职能部门的一把手。
他们普遍认为,县城是个小地方;而越是小地方,与能力相比,越讲究人情关系和上下打点。找人办事,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相互帮忙,互欠人情,是他们维系社会关系的常态。与哪位领导比较熟,帮谁的某个亲戚解决上学问题,帮忙开具各种证明、办手续,这样的事情比较常见。
在县域社会中生活的一些“单位人”眼中,他们总能通过各种人际资源,在子女从小到大的路上轻巧化开各种规则,比如去医院就医从来不排队、上学分班总是好班、开各种证明特别方便等等。他们基本没感觉过“规则”的制约力和严肃性,对“规则都是人定的”有特别深刻的理解和信念,因此对规则法律缺乏敬畏。即使随着社会发展加入了各种考核标准,只要掌握考核标准的依然是熟识的人,他们总能有各种办法去提拔想提拔的熟人。因此,人情对县乡干部提拔的解释力高于能力,并体现为政绩考核里的“高能力”,“凡是事在人为的地方都可以事在人为”。所谓“弹性”和“灰色”,所谓“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在这里就是一个意思。
如今,公权力使用越来越讲求合规。在“单位人”看来,这种合规化要求本身并没有真正产生限制权力不正当运用的作用,只不过让“找关系”的成本提高了:在过去,找人办事只用找最后负责的那个人,把与那个人的关系打点好就可以了;到了现在,不仅要打点好与最后负责的那个人的关系,还要与所有让这件事办起来看似合规的人打点好关系,包括一些权力监督部门的人员。这就更加考验“单位人”经营关系的广度和维系关系的能力,“找人办事,最怕你送别人东西,别人不接你的东西。没有牵线人、介绍人,你送的东西别人不一定会收”。
三、依附:“单位人经济”与“农民工经济”的关系
“单位人”成为中西部县域社会经济运作体系的支撑力量,其结果则是县域体制内“单位人”的“地主化”现象以及“县城婆罗门”阶层的产生。
单位里的领导和老同事,在岗位上多年工作积累的财富,并不会像遵循再生产逻辑的工商业资本一样走向扩大投资,进而向资本增殖的方向发展。相反,他们的财富很多都用于购买房产和商铺门面。一些县域的单位人,特别是领导,基本都有三四套房产,还有很多铺面。像地主一样,他们积累的财富不是变成资本,而是买房置地,变成了“地主”。
而所谓“县城婆罗门”,是指那些在县城凭借家庭背景和资源掌握各类政商资源的单位人。这样的单位人群体,通常扎根于县城三代以上,关系盘根错节,形成了一个利益集团。
一些属于“县城婆罗门”阶层的单位人,常常感叹“世界真小,就是个圈”。比如某区审计局副局长说,开展审计工作会接触到各个单位的人,常常一问他们祖上的人,要么父亲辈和外祖父熟识,要么爷爷辈和太爷爷熟识。所谓熟识,就涉及到当时任职较高的人对下属的赏识,这可以直接影响下属的职务调动,获得提拔的不少人都会记得他们的“恩情”,欠着他们的“人情”。比如某单位人的子女就读的中学,前任校长的提拔过程和这名单位人的关系颇大,这名单位人可以给那位校长一个电话,就把其子女安排进好班。
单位人在县域谋得较高职位后,他的人际关系网不限于县城,而是像蛛网一样横纵交织。他提拔过的人,他认识的其他所有乡镇的人,他安排的子女和亲属会进入县域社会的各个领域。这个圈子没有清晰的边界:A提拔过B,B熟识C……如此扩展。圈子里的人秉持着某种“门当户对”的观点互相交友、联姻,蛛网般的关系网层层叠加,让蛛丝不断变密变粗。虽然每个特定的人都只占有一部分关系资源,但是他们互相认识和串通,一群人织成的网可以掌握县域诸多领域的众多资源。他们除了教育、晋升等,在经商、医疗、住房等领域也享有隐形特权。
这是人情的交易。人情的交易一旦搭上权钱势和“情商”,其效益就会被扩大。
村级集体经济,往往就成为“县城婆罗门”阶层关系展演的载体,其上附着了跨村、跨镇、跨行业领域的来自各个权力阶层相互扭结的关系网。在有的县,全县80%的干部都有产业。基本上说,集体经济发展得好的,都有“县城婆罗门”阶层的关系作为后盾。比如,县乡相关干部充当政策型掮客,赚取政策补贴:多村的村干部联合经营集体公司获得收益,上级入干股分红,中间由政策型掮客与村干部合谋(物业、食堂,不是想干就能干),下层由村干部与其好友形成合谋,垄断利益分配。这种模式,还广泛渗透到县域的土地发包权分配、猪肉与调和油的超市流通权分配、门店分配、建材家具市场和住房市场。
当然,这种模式也有温情的一面,因为这样的单位人群体也利用很多资源做了为民服务的事情,回应了上级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是,他们的强势进入,挤出了中农和农资商。
“县城婆罗门”阶层的权力网络和关系结构,决定了县乡村分利秩序的形成,奠定了县域实现分配型发展的底色。这种权力变现方式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它往往用其合法性掩盖了与民争利的实质。当然,一旦这种权力媾和失败,后果一定是被纪委彻查。
那么,“农民工经济”与上述“单位人经济”是何关系?笔者认为,“农民工经济”在某种意义上是依附于“单位人经济”而存在的。
从“单位人经济”的“地主化”角度来看,“农民工经济”依附于“单位人经济”。因为“单位人”购买的店铺、房产,可能正是“农民工”得以进入县城暂时居住的接口。在中西部地区渐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农村人进城谋生的手段,基本就是租房子、做生意。由于产业不发达,就业吸纳能力有限,从事餐饮、服装等个体工商业,成为进城农村人的重要选择。年轻的低学历夫妻进城,一般是丈夫去东南沿海务工,挣钱用于子女教育和妻子租房;而妻子一般会租一个铺面,在本地做生意,方便“陪读”照顾孩子。
所以,“单位人”往往有一个强预期:农村人以代际接力的方式进城,不得不面临租房和租商铺两种选择。如此一来,出身农村的社会人和单位人的关系,就在物业市场中关联起来了。有一个单位人告诉笔者,他马上要从高中的行政岗退休,退休后的住房公积金有47万,也准备入手一两个商铺,稳定吃租。据他计算,租出去一般租金4-5万一年,不考虑铺面折旧和货币贬值,十年之内可以回本。
这样看来,“农民工”沿海打工的收入以及农村生产收入,很大一部分都流向了“单位人”。
从“单位人经济”的“婆罗门化”角度来看,“农民工经济”也依附于“单位人经济”。这是因为,单位人掌握着县域的财政资源和工程资源,以及工矿许可证发放、工业审批管理等等。单位人的关系网络进一步放大了权力的强度,形成一种“集束型结构”。这种权力结构,直接影响工程老板,影响到老板手下的打工人和农民。
如果掌握规则制定权的单位人不按规则办事,主要由社会人参与的民营经济将很难良序发展,农民工的出路也会充满更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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