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基层卫生发〔2024〕1号)和《关于印发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 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疆计划启动第二批大学生村医招聘工作,为做好招聘工作,尼勒克县提前谋划,计划提前启动预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尼勒克县10家乡镇卫生院所属村卫生室
二、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2-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本次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涉及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户籍、相关工作经历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计算截止时间的,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7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7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可到尼勒克县卫健委公卫科、人事科咨询。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具有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剂、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
招聘联系人
联系地址:尼勒克县卫健委公卫科、人事科
联系人:吾力保松15099446496
张 莉 15599652391
本通知为预报名通知,报名联系以上人员,其余相关程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剂、聘用等程序)根据发布公告内容具体执行。
来源:尼勒克县卫健委
监制:陈露杰
审核:王正伟
责编:曹 明
编辑:达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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