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艰辛探索长期奋斗的成果,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全新政治制度,是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要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五个显著优势”
7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保证了我国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展现出显著政治优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显著优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利于从制度上法律上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这有效克服了旧中国那种群龙无首、一盘散沙和党争纷沓、相互攻讦的现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显著优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一同形成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有利于保障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这有效克服了一些国家那种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和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显著优势
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这充分体现了民主和效率的高度统一,有力保证国家机关高效协调运转,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这有效克服了一些国家那种相互掣肘、内耗严重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显著优势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修改法律和法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国家机关依法履职。这样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有利于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有利于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利于保证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有效克服了一些国家那种无法可依、有法不依和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显著优势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也是单一制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制度保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我们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职权,中央对所有地方行政区域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拥有全面管治权。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和自治权。坚持“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设立特别行政区,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这些制度安排,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主权、领土完整,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这有效克服了一些国家那种各自为政、尾大不掉和民族隔阂、民族冲突的现象。
充分发挥人大的“四个重要作用”
党的二十大就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具体安排。我们要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
在我们国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新时代新征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责作用,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各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新时代新征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履行立法职责,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健全牵头起草重要法律法规草案机制,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各项权利得到有效落实。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履行好各自监督职责,用制度管住权力。
——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人民公仆意识,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人大代表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要站稳政治立场,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各国家机关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健全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
(摘编自2024年9月14日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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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 | 吉 洁 编 辑 | 马雷雷 来 源:根据党建网微平台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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