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8日晚,湖南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沅安路开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夜查酒驾违法,期间民警对一辆两轮摩托车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淡淡的酒味,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当晚23时51分左右,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在市城区沅安路北风破附近路段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民警在对一辆两轮摩托车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淡淡的酒味。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郭某却支支吾吾,迟迟拿不出来。经核实其身份信息,发现郭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郭某无证、酒驾开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款500元、1000元,合并处罚款1500元并拖移机动车。
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切不可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刘小满 苏莹
编辑: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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