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

有居民违规收取摊位费?

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网友反映:

大佛街菜市场周围门店违规向农民菜贩收取摊位费,公共厕所外面摆也要交钱,更有甚者家住二楼,对公共区域摆摊卖菜农民收取摊位费。

对此

官方进行了如下回复

回复单位: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9月12日在麻辣社区网站留言投诉关于“菜市场内门店居民违规收取摊位费”的问题,现由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大佛街菜市场周围门店违规向农民菜贩收取摊位费,公共厕所外面摆也要交钱,更有甚者家住二楼,对公共区域摆摊卖菜农民收取摊位费。”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属于非法收费。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不得擅自占用、搭建摊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收费。只有政府部门或者经过授权的单位才有权收取摊位费,并且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个人或者未经授权的单位无权收取摊位费,更不能私自设立收费标准。对于违规收费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市民也应该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要随意摆摊设点,应当到指定摊点从事经营活动,共同维护城市的市容和环境卫生。

内容来源丨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

编辑:一条 编审:勇锅

法律顾问丨四川鼎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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